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的有關規定,我市已完成邵武市大竹鎮鎮區水廠建設項目等三個項目的擬征收土地相關前期工作,經《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邵武市2020年度第三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閩政地〔2020〕195號)批準,我市將組織實施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工作?,F將省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一)邵武市大竹鎮鎮區水廠建設項目;
(二)邵武市金塘工業園公共事故應急池建設項目;
(三)邵武市金塘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技改工程建設項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大竹鎮吳坑村、吳家塘鎮行嶺村、吳家塘鎮坊上村。
三、被征收土地權屬及面積
大竹鎮吳坑村集體土地0.1994公頃(水田0.1802公頃、田坎0.0192公頃);吳家塘鎮行嶺村集體土地0.4588公頃(水田0.0940公頃、果園0.2190公頃、溝渠0.0077公頃、田坎0.0222公頃、村莊0.1159公頃);吳家塘鎮坊上村集體土地4.3050公頃(水田3.9055公頃、旱地0.0492公頃、農村道路0.0890公頃、溝渠0.1067公頃、田坎0.0733公頃、村莊0.0088公頃、其他草地0.0725公頃)。
四、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水田、旱地、田坎、溝渠補償標準按53.7萬元/公頃(3.58萬元/畝),果園補償標準按21.48萬元/公頃(1.432萬元/畝),農村道路補償標準按12.351萬元/公頃(0.8234萬元/畝),村莊、其他草地補償標準按3.222萬元/公頃(0.2148萬元/畝)。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水田、旱地、田坎地上附著物補償費2.148萬元/公頃(0.1432萬元/畝),果園地上附著物補償費5.4萬元/公頃(0.36萬元/畝)。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人員安置辦法
貨幣安置。
六、其他有關事項
本征收范圍內的行政相對人如對本征收決定有異議的,可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之內向南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通告。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